图说:2014年12月23日下午5时许,北京鸟巢附近天空出现的火烧云。有凤凰说、百灵说,在此贡献一个鸽子说。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全文较长,不做引述。此处是以基金会的角度出发概述如下几点重要信息:
文件有四点基本原则,首一点是突出扶贫济困。鼓励、支持和引导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从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最直接、最紧迫的问题入手,与政府的社会救助形成合力,有效发挥重要补充。
第二点是坚持改革创新。提出应在慈善事业体制机制、运行方式、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对接等方面大胆探索,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的渠道,大力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使各类慈善资源、社会救助资源充分发挥作用。
“创新”这一经济学热词,作为社会学名词则显然要落寞很多。此次提出并强调改革创新,意图为慈善注入新的活力,开辟新的可能。
创新原则具体体现在: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捐赠。除了鼓励传统的义拍、义卖、义演、慈善消费等形式,鼓励探索捐赠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抓紧制定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鼓励发挥网络捐赠技术优势,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开展捐赠。
面对比重日趋增大的网络捐赠,文件也具有先见的指出: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面向社会开展的募捐活动应与其宗旨、业务范围相一致;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和不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以慈善名义开展募捐活动的,必须联合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进行;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发起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包括查验登记证书、募捐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慈善组织要加强对募捐活动的管理,向捐赠者开具捐赠票据,开展项目所需成本要按规定列支并向捐赠人说明。
文件第三点重要原则是确保公开透明。近两年,围绕着真伪慈善的风波时有发生,公开透明是其中主要的矛盾激化点。这些事件多少都在消解着民众对慈善机构的信任,当然也积聚了更多期待,只是不等量而已。
文件再次强调了公开透明,要求慈善组织要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责任,接受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具体要求强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责任。应向社会公开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证书号码、负责人信息、年度工作报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捐赠款物使用、慈善项目实施、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以及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点原则是强化规范管理,并加强培育职能。加快完善相关法规政策,规范和引导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依法依规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的慈善活动进行监管,确保慈善事业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
文件要求慈善组织内部要切实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和决策机构议事规则,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确保人员、财产、慈善活动按照组织章程有序运作。
而与慈善组织相关的政府平台也必须积极作为,这就包括有关部门需要大力宣传慈善捐赠减免税的资格和条件,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除此,鼓励与慈善事业相关的金融机构也应根据慈善事业的特点和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渠道。新闻媒体也应该积极完善公益广告等平台的管理办法,为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提供帮助支持和费用优惠。
总体看来,此一“新政”在2014年岁尾出台,是对慈善事业传递出的一个积极讯号,是一份年终鼓励。显然,激浊扬清的时间已经到了,当专业、创新、规范成为慈善的核心,慈善的队伍里不会再是闲职和黑幕的温床。同时,这对于真实实践慈善的社会组织也将成为一次机会,毕竟无论从政府到民众,从金融、媒体、互联网等外部机构到我们慈善机构自身对慈善的认知都在不断深入。2015年,或许将成为规范慈善、创新慈善、互联网慈善的发生元年。我们期待。

